DL_T 1757-2017 电子数据恢复和销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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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5.040,L71,备案号:61650-2018 DL,中华人民共和国电カ行业标准,DL / T 1757 — 2017,电子数据恢复和销毁技术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covery and destruction of electronical data,2017 -11 - 15 发布2018-03-01 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DL/T1757 —2017,目 次,刖テ.. II, 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预处理. 2,5电子数据恢复. 2,6电子数据销毁. 3,附录A (规范性附录)电子数据恢复设备技术要求 6,附录B (规范性附录)电子数据擦除、销毁设备技术要求 9,DL/T 1757 — 2017,前言,本标准依据GB"L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电カ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提出并解释,本标准由电カ行业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27)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网黑龙江省电カ有限公司电カ科学研究院、中国电カ科学研究院、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冰、柳升龙、王孝余、尚方、于东洋、齐国顺、张海彬、赵威、刘凯乐、,刘莹、陈孟杨、解忠武、张彤、钟志琛、孙绍辉、冉庆辉、王磊、周亮、李凌、刘世民、赵庸、曾璐、,宋杭选、刘生、宋宜雷、李丹丹、王莹莹,本标准首次发布,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カ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〇,DL/T 1757 —2017,电子数据恢复和销毁技术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カ行业非涉及国家秘密的电子数据恢复和销毁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カ企业非涉及国家秘密的电子数据的恢复和销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9360电子物证数据恢复检验规程,GB/T 31500—2015信息安全技术存储介质数据恢复服务要求,3术语和定义,GB"31500 —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电子数据 electronic data,基于计算机应用和通信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的客观资料,一般用以表示文字、图形符号、多媒,体等信息,包括以电子形式存储、处理或传输的静态数据和动态数据,[GB/T 31500—2015,定义 3.1],3.2,存储介质 storage medium,承载电子数据的各类载体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硬盘、磁带、软盘、光盘、各种形式的存,储卡等,[GB/T 31500—2015,定义 3.2],3.3,数据恢复data recovery,通过专门的计算机软硬件技术,修复存储介质内无法正常读取的电子数据的过程,[GB/T 31500—2015,定义 3.3],3.4,源盘 source disk,需要进行数据恢复的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能够存储电子数据的硬盘、磁带、软盘、光,盘、U盘,以及各种存储卡等,3.5,目标盘 destination disk,用于存储恢复出的电子数据的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硬盘、U盘、光盘、磁带,以及各种存储,卡等,3.6,含义一致 content-based identicalness,就检测结论所下的断言而言,两组数据所表示的含义相同,DL/T 1757 — 2017,示例:,两张图片展示相同的文字信息,虽然其数据并非逐比特一致,但如果检测鉴定结论所下断言评价的是其包含的文,字信息,则其数据含义一致,3.7,检测用例 inspection case,经过特定数据处理的存储介质,用于设备的检测和判定,3.8,数据擦除data erase,使用预先定义的无意义、无规律的信息覆盖存储介质上原数据,达到对存储介质内电子数据进行,销毁的目的,存储介质可继续使用,3.9,数据错毁 data destmction,通过物理手段破坏存储介质的实体,让数据无法被读出。数据销毁分为ー级销毁和二级销毁,3.10,ー级销毁 first-degree destruction,存储介质销毁后形成的残留物或残片上不存在信息,或不存在任何有价值的信息,采用现有的技,术措施无法重组恢复出有价值的信息,可直接废弃,3.11,二级销毁 second-degree destruction,存储介质销毁后形成的残留物或残片上仍含有信息,存在被恢复出有价值信息的风险,在信息涉,密程度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使用,4预处理,4.1 环境要求,电子数据恢复和销毁工作环境应见GB/T 31500-2015中5.3的规定,4.2 设备配置,电子数据恢复配备的软、硬件工具应见GB/T 31500-2015表1的规定,数据恢复设备应通过检,测,且符合附录A的要求。电子数据销毁设备应通过检测,且符合附录B的要求,4.3 存储介质预处理,4.3.1 存储介质编号,应对待处理的存储介质进行唯一性编号,4.3.2 存储介质接收信息记录,存储介质接收信息记录应见GB" 31500—2015中6.2的规定,5电子数据恢复,5.1 恢复过程,恢复过程应见GB/T 31500—2015第6.3.6.5的规定,2,DL/T 1757 — 2017,5.2 技术要求,5.2.1 当发生磁头故障、电路板故障、外电路故障、晶振损坏、电机故障、光盘划痕和固件损坏等非,数据存储区的硬件故障造成不能正常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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